2013年11月下旬,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会上分析了当前冬季火灾形势和社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并下发了沪府办发(2013)62号《上海市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2月2日, 集团安环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集团根据市消防安委会会议精神,要求司属各单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冬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迅速开展一次清除单位消防隐患的自我排查,不放过一个角落,不遗漏一个环节。 3、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人,改变思想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提高主动性。 4、通过自查自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各自一方平安。并要求各单位在12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集团安环部。 |